“蓝国伟,你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放开人质!”刘文正的喝令在雨夜中颤抖。
陈正东的点三八准星,也早已锁定目标持刀手腕:“快放下武器释放人质,否则,我要开枪了。”
此刻,陈正东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昨天自己在屯门警署看过的那七份女受害者卷宗,还有那些惨不忍睹的照片……她们的哭泣、哀嚎声仿佛在耳边不断响起,经久不散。
像蓝国伟这种恶魔,本应该抓起来,接受法律的审判,送上“绞刑架”处死。
但陈正东知道,香港在1966年11月16日执行最后一起死刑后,1967年起正式停止执行死刑,此后所有死刑判决,均改为终身监禁。
1993年4月立法局三读通过废除死刑法案,终身监禁成为最高刑罚。
这蓝国伟简直就是个恶魔,不应该出现在人世间。
无论是现实中的屯门色魔林国伟,还是电影[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门色魔]中的蓝国伟,虽然罪大恶极,但是都没有被判处死刑,只判了个终身监禁。
这……实在是太便宜屯门色魔了。
那些被其侵害虐杀的无辜冤魂,谁来为她们鸣冤、报仇?!
陈正东一直觉得,死刑是对严重犯罪最有效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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