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告他吗?没用的。
他不承认卖女儿,怎么告?十一岁的孩子送到别人家养着,这也不算犯法。
她一时没了主意,只好跟刘东泽商量,让他给她点时间,等她做生意挣了钱就给他。
刘东泽答应了,却让朴顺姬给他打了一张三千块钱的欠条。
走的时候,刘东泽还拿走了朴顺姬身上所有的钱,一共六百块。
刘东泽有了钱,消失了很长时间。再次出现在朴顺姬面前时,一上来就朝她要钱。
后来,他几乎隔三岔五就来一趟。没钱的时候,就开始逼着她拿钱,不给钱就动手打朴顺姬。
老太太每次看到儿子来了,都会躲进屋里不出来。
儿子走后,她总是恨恨地对朴顺姬说:“顺姬,妈对不起你。妈现在都恨不得拉着他一起去死,这种儿子,活着就是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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