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林杀完人当晚离开县城,躲到邻县的山里亲戚家中。
亲戚家只知道他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不知道他还杀人了。
亲戚都知道他是被人冤枉入狱的,可怜他,让他在家里住一段时间。
他这个人干活是把好手,在亲戚家里从来不闲着,几乎是天天进山打猎,没有空手回来的时候。
直到前几天亲戚知道他是江岔县那起“1?17 特大杀人案”的罪犯时,才偷偷去公社派出所报警了。
公社派出所接到报案,立刻上报到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又联系上了江岔县公安局,两县警方迅速沟通协调,决定联合展开抓捕行动。
当晚公安就去了张福林亲戚家中,埋伏在他家附近。
张福林从山上回来时,很顺利地被控制住,将他抓捕归案。
江岔县公安同志第二天将他押回到江岔县公安局,连夜对他进行审问。
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当初判定他“强奸未遂”的罪名拒不承认,并且说出了当时实情。
杀他们的时候虽然杀了他们家人,他们的家人是无辜的,可他又何尝不无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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