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证人的证词高度一致:陆渊找林美华的动机是出于医生的职业本能,看到可能有病的孩子,想提醒家长带去检查。
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地方。
至于后来帮忙联系医生、去病房探望,也都说得通——孩子是因为他的提醒才发现问题的,他关心一下后续情况,很正常。
举报信里说的"不正当关系",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方科长拿起笔,在调查报告的结论栏写下: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不属实,不予立案。"
...
与此同时,沈芸约了林美华在律所见面。
林美华来得很早,坐在会议室里,手里攥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所有的材料。
她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毛衣,头发扎成一个简单的马尾,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疲惫和紧张。
沈芸推门进来的时候,她立刻站起来,有些局促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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