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告陈志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人民币六万六千元。"
"三、原告陈志远应按照原离婚协议的约定,继续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两千元,直至婚生女陈欣然年满十八周岁。"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后面的话,林美华已经听不到了。
她的身体在发抖,眼泪无声地流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膝盖上那条黑色的西裤上,晕开一个个深色的印子。
她赢了。
然然不会被抢走。
沈芸在旁边握着她的手,手心也是潮湿的。她的表情很平静,但陆渊看到她的喉结动了一下...那是在忍眼泪。
她没有哭。
律师不能在法庭上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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