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李一鸣可不是原来那个憨憨恋爱脑,他瞬间就抓到了问题的关键,然后开始思考于晓晨究竟有什么目的。
“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值得她置人于死地?她是知青,是城里人,而李一鸣那舔狗就是个普通农民,两人之前完全没有交集,不可能存在私人恩怨。
舔狗对她也非常的好,可谓是有求必应、毫无保留,甚至可以说卑微到了尘埃里,所以两个人也不可能在认识后结仇,看来不是仇杀。既然不是仇杀,那就是为名为利喽。
如果是图利的话,应该也没可能,虽说李大胆是大队书记,但也就在这小庙村能说一不二,她都已经考上北大了,毕业肯定是分配到部委的,前途一片光明,怎么看得上农村人这仨瓜俩枣。
那就是为了名,可舔狗又不是江洋大盗、十恶不赦的人物,死不死的,名声上根本不会对她有影响啊!等等,不对!”
李一鸣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难道是因为,丧偶要比离异强?”
这毕竟是七十年代,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离婚是要背上道德包袱的。
那个时代的婚姻观跟现在不同,现如今的年轻人一言不合离了,国家怕年轻人冲动,还专门设了离婚冷静期。
而在当时,即便是夫妻没有感情,也会继续搭伙过日子,离婚是极其罕见的事情,甚至会被当做“丑闻”。
那个时代的离婚,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私事,更是公事。单位领导、街道居委会、生产队干部,乃至邻居亲戚,都会反复进行调解,劝说双方“顾全大局”,不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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