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写的有点雅;第二眼,雅中带刚;第三眼,有点好看;第四眼,非常好看。
给人感觉是极力克制下的野心,那种透又透不出来的癫狂最能直击鉴赏者的灵魂,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从此再也看不了其他书法。
“笔力深厚,没有十几年功练不成这样,这首诗也写的不错,情景交融很有画面感。”
叶良玉问:“他送你书法还亲自写了诗,看来你们关系处的很好?”
宋启明沉吟一声,迟疑地点头,“算是吧,我就坐在他后面,是他主动和我说话的。”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我觉得写的就是他。”
宋启明竖起手指,眼里透着光:“不,这八个字还远远不够。”
没见过人的宋诗雪哭笑不得,“哥,你都快把这个东方昱坤夸出花了,我现在特别好奇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站在房间门口的蓝溪抬头看向宋诗雪,瞳孔凝缩像是被针刺了一下。
他用力咬紧牙齿磨擦,将心头的酸涩强压下来。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