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分局制服的年轻人跑过来,敬了个礼:“秦队!我们是上午九点三十七分接到的报警,说有五个小孩在废弃工厂里失踪了。分局派了四个人进去查看,结果全部失联。陈队长亲自带人进去,结果……”
他顿了顿,声音发颤:“结果进去不到一分钟,队长传回来一句话,然后就没声了。”
“什么话?”
年轻人咽了口唾沫,声音发紧:“他说,镜子在问问题。问的是:你知道《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是什么吗?然后通讯就断了。最后的画面是……是队长自己的脸。”
“他自己的脸?”
“对。”年轻人的脸色发白,“他身后有一面巨大的镜子,镜子里是他自己。但他自己的脸在笑。队长没笑,镜子里的他在笑。”
秦武沉默了两秒,转身看向陈律。
“你怎么看?”
陈律盯着那扇门,脑子飞快地转着。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这是刑法里最基础、最核心的条款之一,任何一个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