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福步步紧逼,“准备派多少人去押送他,一个班,一个排还是一个连。”
“不瞒你说,去多少人,派谁去,目前整个营还没人知道,但是,我是其中之一是铁定的。”
喜福把他一拨,他便身不由己地转过了身子。喜福盯着他看了很久,“你要长像没长像,要身材没身材,贼眉鼠眼的,凭什么叫你去。”
他那敢看喜福像剑一样锋利的眼睛,低着头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我贼眉鼠眼的一无是处,由于我出身于一个猎人世家,具有锐利的眼睛,身手不凡、准确无误的枪法,所以,把我选中是理所当然的事。”
喜福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十几天前抓住黎明明时,他说过押送高志强由他负责,如今向‘天不怕’证实一下,就知道黎明明是否说了假话,同时也可以判定‘天不怕’是否说了假话,一箭双雕,干吗不用呢。“你知道是谁领头去押送吗?”
他接口回答道,“如果情况没变化,应该由新调来的黎明明负责押送。”
看来他们都惧怕中国人,在威严的中国人面前,他们都说了实话。如果能利用他,真是太好了。“天不怕,你跟黎明明的关系如何?”
他虽然是猎人出身,具有锐利的眼睛,身手不凡、准确无误的枪法不错,但毕竟没有一点文化,因此他听不懂对方的意思,疑惑地问:“由于我的家离军营才九公里,是个标准的地头蛇,再加上我的枪法能百步穿杨,指哪打哪,凡军中的人都得让我三分,所以说,我跟领导的关系都不错。”说完他忽然悟到了什么,“你问这个干吗。”
由于要求人,喜福的声音明显温柔了些,“我给你一笔数字不小的钱,你帮我做一点事,行吗?”
听到‘数字不小的钱’这几个字,他的眼睛都绿了,“你说给我多少钱?”
喜福伸出一个指头,“一千万越南盾,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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