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四想马上把枪拿起来,美玉想扑过去一拳把他解决。他们在比速度,看谁的速度快。此时,时间就是生命,在这里发挥得淋漓尽致。
毕竟一个是训练有素的特战队员,而另一个是只当过民兵的普通老百姓,他的速度明显比她快。
也就是说,老四刚把枪端在手上,十指刚搭在扳机上,美玉才扑上去。
看来这是标准的飞蛾扑火,飞鸟撞在枪口上—自取灭亡。
只要老四的十指一勾,已经置于连发状态的枪,三十发的子弹就会倾巢而出,就会把美玉打成稀巴烂。
任何人在看到即将得到满意的结果时,都会露出得意的笑容。当老四感觉自己比对方的速度快,只要扣下扳机就会把对方打成肉酱时,他的内心简直乐开了花。
不过他的笑容一闪就不见了,因为他马上想了排长临走时的话,敢动她一根汗毛吗?动了她,排长回来时怎么向他交待呢?
他的反应还是挺快的,他果断地想:先一枪托把她打晕,再把眼前的中国男特工打死,只要把男特工打死了,自己也就没有危险了,至于排长会对自己如何处置,悉听尊便。
想得有多快,做得也有多快。只见他以最快的速度调转了枪口,把枪托往回拉了个满弓,对准冲上来的她的头,就像扔标枪重重地砸了出去。
其时,美玉刚好冲上去,她的身子离他的距离大约在90公分,这个距离,她的手还攻不到他,而他的枪托已经快速地重重地砸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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