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的一声脆响,第一把寒光闪闪的柳叶飞刀和雪白耀眼的匕首在空中相遇,擦出一道光亮的火花后双双坠地。按说匕首的重量比飞刀大许多,飞刀是打不掉匕首的,但由于飞刀的速度远远快于匕首的速度,再说喜福发力的力度肯定比对方大很多,也就是说飞刀的速度和力度,刚好卸去了匕首多余的重量,因而它们势均力敌地打了个平手。
“当!”的一声脆响过后,接着传来“噗!”的一声破皮割肉的声音。只见匕首不歪不正,刚好深深地插入他的屁股。由于强烈的刺痛,致使他不得不停顿了一下。他知道匕首不能拔,拔了就会血流如注,因流血过多休克而死。但也不能停,停了就等于坐以待毙,必须继续逃,而且越快越好,只要遁入山林才有一线生机。
他想加快速度往前跑,但毕竟屁股上插着一把匕首,钻心般的刺痛影响了他的发力,同样也影响了他的速度。但毕竟他离原始森林的距离很近,因而等喜福追过来时,他刚好钻进了茂密的山林。
决不能让他溜走,如果让他逃走了,喜福知道不单自己危险,她们三人同样难逃厄运。一瞬间他飞快地一伸手揪住了那人的衣领,顺势往后拉。
不知道是由于拉力太大,把他的钮扣拉掉,还是由于他像泥鳅太滑了,喜福抓在手上的只是那人的衣服,而那人像金蝉脱壳,留下衣服后赤裸裸地钻进了山林,喜福把衣服一扔一个箭步紧跟而上。
高大的长颈鹿能吃到几米高树上的果实,要想在不到一米见方的芳草上吃东西就比不上兔子这么灵巧了,说明什么东西都有他的长处和短处。自从他们钻入山林后,由于那人的身材短小瘦弱,在二米多高的芦苇和茅草中穿行,竟然像老鼠在田间地头上蹿下跳穿行自如。喜福是一米七五的高个子,虽然身材不是很魁梧,弯着腰却仍然被密密麻麻的芦苇和茅草重重阻挡,不是被某滕条勒住脖子身子,就是被像锯子一样锋利的芦苇叶子划破脸蛋,要不然就是衣服被荆棘勾住,行动起来相当不便。还好,由于那人毕竟有伤在身,行动起来自然被约束,所以他们的距离始终没有被拉开,一直保持在七八米左右。
他真的很鬼,知道喜福身材高大钻芦苇很困难,看准方向越往芦苇和茅草茂密的地方钻。他不单要往芦苇和茅草茂密的地方钻,还想把他带入雷区,只要进了雷区,“哼!不炸你个粉身碎骨也会把你炸个断手断脚。”一边走一边阴阴地想。
随着芦苇和茅草越来越茂密,即便跟着他走过的痕迹也越来越困难,急得喜福冒出豆大的汗珠。喜福心里暗暗着急,拿不出什么办法来对付他,要命的是连一块石头都没有,要不然随便有一块石头就可以结束他的生命。
越向前跑,那人的心情越来越好,因为再往上跑十几步就进入了雷区,进入了雷区就等于进了保险箱,自己知道地雷在什么位置,随便就跨过去了,对方却没有那么容易发现目标,只要脚勾到引线,必死无疑。虽然屁股上的刺痛像割肉一样难受,但它被自己必胜,敌人必死的渴望冲淡了。
转念之间就进入了雷区,这颗雷布置得很合理,左边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右边是荆棘丛生的滕条,要往前走,这里是智取华山一条路。他心里一阵奸笑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条路,并跨过了埋藏在草丛中的地雷。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小小书屋;https://www.xxswu.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