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洪武十九年,三月。”
“应天府西市公堂。”
“查庶民朱樉,囚禁正妻,宠妾灭妻,纵容恶妾肆意凌辱,悖逆人伦,恩断义绝!”
“今有其妻观音奴,泣血告官,求判义绝。”
“本官大理寺少卿郭年,依《大明律》之义绝条文,准其所请!”
“自今日起,朱樉与观音奴,解除婚约,一别两宽!各自婚嫁,永无瓜葛!”
“啪!”
郭年将代表大理寺的一方大印,重重地盖在这两张休夫书上!
鲜红的印泥,刺目,庄严!
这是大明朝开国以来,第一份由官府强判、由女子休弃丈夫的判决书!
大明第一起休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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