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零零落落地响起来。
我拿起望远镜观察弹着点。第一轮卧姿射击,三十个人,三百发子弹,命中靶子的不到一半。最离谱的一个兵,十发子弹全打到靶子旁边的土堆上。
跪姿更惨。有人端枪的手抖得跟筛糠似的,子弹飞得不知道去哪儿。
立姿……算了,操他奶奶的个腿的,简直就没法看。
“停!”我吼了一声。
枪声停了。三十个人站成一排,低着头,不敢看我。
我走到靶子前,一个一个看过去。有的靶子上只有两三个弹孔,有的干脆是白的。
走回队伍前,我的脸色肯定很难看。因为我看见站在排头的陈启明——他现在也是突击队员——脸色都白了。
“你们知道,”我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一支汤姆逊冲锋枪,理论射速每分钟六百发。一个三十发弹匣,扣住扳机三秒钟就打光。”
“刚才,你们每个人打了三十发子弹。按这个命中率,三秒钟,你们能打死几个鬼子?”
没人说话。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