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基的制度设计之中,兵曹不负责军事指挥和军队管理,而是军队后勤责任部门,负责提供一切属於军队后勤需要。
包括但不限於粮草、军械、民夫、运输牲畜、车辆等等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而且一旦要打仗了,秉持著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的原则,兵曹也要先行安排粮草队伍率先前进,为大军行进打好基础,准备好休息的地方和沿途储存粮食的粮站。
他们不负责指挥军队,却有徵调民夫的职权,一旦行动起来,动员规模巨大。
吏曹就简单很多。
它负责选拔、任免官吏,掌握人事权。
民曹是財政部门和民政部门的结合体,不仅管理財政,也管理民政。
以家庭为单位领受土地、生產生活,为皇帝缴纳赋税,为皇帝出壮丁参军征战並且承担徭役,按照如此状態生活著的帝国户籍人口,可以称之为“民”。
民曹所负责的管理对象,就是这样一群民与他们所要负担的一切。
在刘基的设计之中,民曹还需要和兵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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