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专门为议定新法而召开的大朝会。文武百官齐聚,殿中气氛庄严肃穆。
李斯出列,双手捧着一卷竹简,高高举过头顶。
“臣李斯,奉旨修法,历时三月,今呈上新法纲要,请陛下御览!”
内侍接过,呈给扶苏。
扶苏接过竹简,展开来看。
这一次的纲要,比前几次更厚,更详尽。不再是简单的几条,而是分门别类,条分缕析,每一款每一条都有详细的解释和施行办法。
《田律》:减半征收田赋,废除苛捐杂税,鼓励垦荒,三年不征。
《仓律》:各郡县设立常平仓,丰年收购粮食,荒年平价出售,平抑粮价。
《工律》:鼓励工匠创新,新发明可申请专利,五年内他人不得仿制。
《商律》:保护商人合法经营,禁止官府强买强卖,设立市署管理市场。
《刑律》:废除连坐、肉刑,改为罚役赔偿。罪分三等,各依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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