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村的部分农田,都在征地的范畴内。
可是,在征地问题上,县政府早就跟各个村里达成一致,也签署了协议。
就算有异议,白字黑字签了,也没有效果。
“签的是土地现状调查确实表,在权属,地类,面积等问题上,他们签字确定了。
但并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林青解释道。
这些都是她当时一手办理的,情况她很清楚。
“那怎么没签安置补偿呢?”李承问。
没有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村民们的反悔,就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
正常来讲,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已经签署了,不该不签安置补偿协议。
“因为省政府的资金是分批拨款的,县政府挪用了一部分补偿款,进行了填补三保。
这才导致安置补偿协议没有第一时间进行签署,后续,也是一拖再拖,进来的款项,都被陈红旗以各种名义挪用,和打到了旗胜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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