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摇头,目光没离开玻璃窗。林锐正低头看着地板,手铐链子轻轻晃动,像在数着什么。
美国警察对付超速都动用手铐,抓一伙寻衅滋事的小混混更是如此,不分好坏,先铐起来再说。
“一个华裔,第一次来美国,对纽约的认知大概只来自课本、电影和旅游攻略。”
罗宾的声音慢下来,像在自言自语,“正常人会选皇后区的法拉盛——那里满街中文招牌,吃顿热饭不用费劲;
或者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亚洲面孔多,融入容易;哪怕曼哈顿的华埠,也比这儿安全百倍。”
他顿了顿,转身面对副局长,“可那小子偏偏挑了布朗克斯,还是最烂的第四十街区。
这里黑人和拉美裔占多数,帮派横行,毒品泛滥,连巡逻车都不敢随便开进来。枪声、警笛、尖叫,这里是日常BGM。
这地方危险到警察都得成群结队出门,可他居然混得风生水起——教人健身、帮教堂干活、还敢单挑帮派混混。
你见过那个华裔有胆子干这些?太反常了。”
副局长把雪茄从嘴里拿下来,在桌上敲了敲。他安慰道:“罗宾,你是不是因为工作而太紧张了?
我知道缉毒探员的压力很大,失眠,焦虑乃至被害妄想是常事。或许你应该申请休假,放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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