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锐把托比送到地铁站,随后自己回小教堂。
托比直到上地铁,也没意识到在自己背过身买水的一小会,林锐就干掉了一名半路抢劫的流浪汉。
那条街上没监控,唯一的目击者就是便利店的店员。可等警察过来收尸,店员也说不清发生了什么。
一场风波骤起骤落,就这么毫无波澜的平息了。
托比回到在四十一街区的家里,欢呼自己减肥有了阶段性成果,成功从一百五十多公斤减到了一百三十多公斤。
虽然这个体重还是超标,但他体态比之前痴肥的模样已经大幅改变,精气神都好多了。
只是进了餐厅,托比才发现家里来了客人。琼斯太太特意喊住了他,并向客人介绍道:
“这就是我小儿子托比,我心爱的宝贝。你看他是不是长得很帅?只要瘦下来肯定能受女孩子欢迎。”
听母亲夸奖这话,托比浑身不自在。
他很清楚自己人高马大,体格壮实,满脸横肉,面相凶恶,在学校里以两件事出名。
一个是喜欢霸凌其他同学,弄得神憎鬼厌,名声极差;另一个是不思进取,上课不听,作业不做。
至于客人,是同街区另一个熊孩子的母亲。那孩子跟托比算是臭味相投,一起横行校园,都是预备的社会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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