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墨跑到美国当非法移民,男的当苦力,女的出去卖,什么脏活累活都干。
在餐车里收银卖汉堡,既轻松又安全,已经是天堂里才有的工作。
一切看上去都走向正轨,唯一叫人意外的是托比——这黑小子在起床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他居然主动要去上学了。
当看到自己儿子挎着书包要出门,琼斯太太就像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似的,忍不住追出去问,“托比,你这是要去哪里?”
正常情况下,托比会在家里一直赖到上午十点,才慢悠悠地走路去学校——他甚至不愿意搭校车,只为在街上跟三教九流的混混多打几个招呼。
看到儿子一大早出门,当母亲的还以为他要出去胡混。
托比一反常态地回答道:“我要去搭校车,我热爱学习,我要考试拿A+,这样将来我才能赚大钱。”
“孩子,你受什么刺激了吗?”琼斯太太觉着害怕了,她觉着自己儿子表情有点生硬,像丢了魂似的。
“我确实受刺激了,我想要里昂那样的头脑,不想当个傻子。”托比说完,把书包挎得更紧,“对了,我还要减肥,以后三餐只吃正常的量。”
琼斯太太莫名不安,伸手摸摸儿子的额头,“托比,别太辛苦。我希望你变好,但不希望你失去快乐。”
托比的眼里闪现几分挣扎,可当看到站在自家门口的林锐,片刻的动摇随即消失,硬生生地说了句:“妈妈,别担心。”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