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同为复仇鬼的气息。
复仇的恨意是滔天的怒火。
它是最强的燃料,让你一直往前,突破时间和空间一直到一百三十岁还神采奕奕,随时准备跳起来割下仇人的脑袋。
但鬼是不能和人生活在一起的。
你想要活下去而不是被当作怪物放在十字架上烧死,那你就得伪装自己,披上人皮,等你碰上复仇对象时再猛然爆发。
于是昂热披上了人皮,他是一个骚包帅气的老头,开着豪车穿着西装,像是个老的离谱的花花公子。
不是因为他现在还有多喜欢这些,只是因为他以前是这样。
所以这些习惯延续下来,让他在做这些的时候能觉得自己勉强像是个人。
就像是路明非喝的那些酒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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