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见面互相问候打了招呼,随后便一起朝着事务所走去。
汪律师已经在等他们。
到了会议室。
汪律师和郭昌进行了详谈。
汪律师这边有分居五年的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夫妻感情。
至于对方婚内出轨,容姝手上还真没有直接证据,毕竟当初可没想过盛廷琛不会拖着跟自己离婚。
就算有证据,这一条,容姝也有顾虑。
分居断联五年已经足够证明。
至于财产分割什么的,容姝不打算要他一分钱。
所以她就是净身出户,甚至没有要孩子的抚养权,诉求只有一个,就是解除和盛廷琛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对于任何一个律师来说这就是相当简单一个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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