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真是太谢谢你了,阿龙,有钱大家一起挣,我帮你想了个方案,每年固定给你分红三十亿,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和你签个长久的合同,你看怎么样?”
这样合作的方案也行!
只不过这长久性的合同,后期会有隐患:
自己若是活到一百岁,这个岁数倒是正常的,活到一百二十多岁的人也有,等着分钱就是。
但自己的寿命会是五百岁,那得在合同里补充一条:自己“死了”之后,这笔钱由儿子们继承。
或者在“自己临死前”指定一位继承人。
景碧妙方也一样,也得加条这样的补充条款。
不能白白便宜津门马家。
还有一点,马啸广的人品是没有问题,但是他死了之后,换别人接手管理公司的话,难免会出现一些变故。
毕竟两款产品加起来,自己躺着一年都能分红七十亿,心术不正的人肯定会眼红的。
想到这,马秋龙“嗯”了声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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