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军事·战争 > 战争幻想 > > 第七三二章控辩交锋 (3 / 4)
        朱丽伦坦然道:对他们所指控的事实我可以承认,但是对其指控的罪名我不接受!

        你意思是说,你在太平岛的问题上,做出了以上决定?法官继续问。

        稍微懂得一点法律的人都知道,按照现行的台湾法律,一旦承认太平岛的事实,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所控罪行,因为按照所谓中华民国宪法,朱丽伦作为国家领导人,出卖了国家利益,说成割地赔款都行!很多人都在等着朱丽伦这一句话,希望他不要按照法官的引导进行回答

        但是朱丽伦根本不拘泥这个形式:是这样,这件事情从始至终都是我决定的,与其他的人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只是执行我的决定!

        对于一个台湾的领导人来说,按照现行的台湾法律,做出这样的决定,意味着你就是出卖国家利益,勾结敌对势力,威胁国家安全,你知道这一点不?法官继续问他。

        我虽不是读法律专业的,但是我清楚台湾的法律规定,你可以这样判决我危害国家安全。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朱丽伦不怕背负这样的罪名,中国只有一个,只要胸膛里流淌着中国人的血,我都知道,台湾的根在哪里,我们国家,社稷在哪里!朱丽伦对于辩护自己没有多做考虑。

        本庭对于政治上的议题不做分析,只对你的行为,和触及到的现行台湾法律进行对照检查。请被告人不要转移话题!法官不想在法庭上过多谈及两岸之间的话题。

        你做为法官,按照法理学,你的法庭设立的依据在哪里,你知道吗?朱丽伦马上反问一句。

        这个不是庭审范围内的的事情,本庭不做回答!法官马上避开话题。

        这不是庭审之外的话题,法庭是代表一个国家政权进行法律上的裁决的,它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你的法庭代表的是哪个国家?朱丽伦说。

        我很遗憾,朱丽伦先生,你担任中华民国总统八年,竟然不知道自己的所代表的国家,是不是一大讽刺?法官马上把球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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