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清吃完了东西,拿起军刀把自己已经盖住脖子和眉毛的头发通通割断,拿出油彩在脸上涂抹出一道道彩带,准备杀人。
远处,一只傻乎乎不知道往哪儿走的兔子正发呆,一头猎鹰俯冲而下,蜻蜓点水一般抓起兔子一飞冲天,扔到了一个年轻人的面前,又急掠而上,发出一阵清脆鸣叫。
一名头戴裘皮帽子的年轻人只撩了一眼,便对眼前一帮如瓮中之鳖的村民问道:“小月儿去哪儿了?说出来,给你一辈子花不完的钱。不说,一个接一个死。”
老村长道:“我们大家都知道,杀一个,就少一个,你杀吧!”
年轻人挥舞马鞭,缠绕向了老村长的脖子,可是鞭子挥舞到了半空,被一健硕老者捏在了手中,“小子,咱们是来结亲的,你怎么能动手杀了老丈人呢?”
“可是,爹,这老东西又臭又硬!”
老者大笑道:“对付怂货有对付怂货的办法,对付硬骨头,又对付硬骨头的办法,不过,在这个地方,除了你的老丈人杀不得,其余人都杀得!”
年轻人明白了,狞笑着下令道:“把这个村子里所有人全部押到这老小子面前!”
人群中有猎狗,当年匈奴就喜欢喂食人肉去养狗,如今这个马帮也愿意做这种会天诛地灭的事情,有人放狗了,疯狗就喜欢咬怂人,它娴熟地扑到一个瑟瑟发抖的年轻男人身边,高高扑起,直取喉咙,转身间已经被撕咬的一片血肉模糊,闻到了血腥味,就意味着其他人安全了,三五条疯狗一起扑了上来,几乎瞬间就掏空了内脏。
牧民们是敢怒不敢言,有些胆子小的,已经又哭又吐到不成样子。
只有那年轻人开心大笑,一看就是这种事情做多了。
得意忘形,乐极生悲,忽然之间,这年轻人的半个脑门就没了,翻身栽倒在马下,看得到那嘴还挂着笑,不过已经沾满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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