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凌拿起文件仔细的看了看,确定正常之后才将文件放在桌子上。
委员长同样如此。
随后韩凌和委员长拿出自己的笔在那一份份文件上开始签字。
虽然这只是一份停战协定。
但这里面涉及的内容却是不少。
首先第一条,华夏临时政府与南京政府以淮河为界,双方不得越过淮河。淮河以北为华夏临时政府治地,淮河以南为南京政府治地。
而湖北等地区,以实际占领区为界线。
双方在接触区域,各自退后三十里。不得在界线区域三十里的范围内驻扎一兵一卒。当然,警察部队除外。但保安部队也不允许有。
如果这块区域内有土匪,派出剿匪的部队不得超过一个营的兵力。
这是第一条。
随后第二条,为应抗战之需要,将华夏划分为两大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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