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也不出她所料,对方坦率地报上自己的身份后,以她暗杀那位领导人的证据要挟她与他合作。
就这样,她和一个叫宋歌的男人,产生了长达数年的羁绊。
她负责给慕容辰的一些业务制造麻烦,以此增加慕容辰对宋歌的信任和业务能力的肯定,因为刚刚合作那会儿,宋歌似乎尚未完全得到慕容辰的重用。
然而,以慕容辰的为人,以宋歌的精明,无论用感性还是理性去思考,她都不相信宋歌会背叛慕容辰,除非他们之间有深仇大恨,直到宋歌亲口说,“我最看不惯慕容辰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家伙!”
她才渐渐地相信了宋歌的一派胡言。
因为嫉妒的确能像猪油蒙蔽一个人的心眼,令其发昏,直至毁了自己,她母亲就是典型教材。
他们的第一次合作,发生在洛杉矶。
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天晚上,为什么她会诱惑宋歌,好像自己在男女交往方面,很是随便,放得开……
现在想想,是基于对自己的强大自信吗?
既然当时的她不相信宋歌会背叛慕容辰,那么,也许他对自己的威胁,其实不过是他接近自己的一个幌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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