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大伙一样,在尖耳朵的农场和码头上干活。”
格里菲斯一言不发,他看到男人的眼神正望着很远的地方:
“两年前,内人得了一种怪病,皮肤上出现了鳞片状的藓,手指、脚趾都变形了,像鸟爪一样,整夜整夜的睡不着。住在下水道里的很多人都这样,有人说闻一闻缝里泄露出来的雾就会好。
“我们照着做了,一开始是有些效果。尖耳朵发过一些药,吃了会缓解疼痛,但是后来我们发现那是地嗪,人一沾上就离不开了!
“没过多久,内人的神智开始变得不正常。
“我们试过搬到别的地方住,但是,内人她已经离不开那些雾和地嗪。半天不碰,她就和发癫一样,口吐白沫。”
这个干了九年特工的男人在格里菲斯面前抹了抹眼角:“内人走了以后,我带着瑞拉搬到这里,离那些害人的东西远一点。但是,只要还在迦南,就那奇怪的雾就无处不在。
“我想过找机会离开这里,回启明郡,但是,瑞拉,她,她才六岁,已经长出了一条尾巴……”
男人吸了吸鼻子,仰起头来:“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
“那些半精灵的工作是打仗,在最危险的地方和兽人、怪物打一辈子。尖耳朵远远的给他们下命令,像斗蚂蚱一样送他们去死,活下来的回到城里,稍有不从就会被处置。我见过好几次,巫师和宪兵把他们成片烧死在广场上。
“您看,只要是脑袋还健全,没有被尖耳朵弄坏了脑子的人都没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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