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据此向纽约州上诉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递上上诉书。
在经历了一系列远超常态的漫长司法流程后均被驳回,但未作任何书面结论。
伯格曼这时才真的急了,这才有赎罪日找爱德华并且低声下气的求露丝伯格再度接受的事情。
至于民主党为什么要花那么大力气走司法程序去搞大卫·希尔呢?
原因也很简单,大卫·希尔的行为介于非法与合法之间,而且涉案标的也很少。
假设大卫·希尔收了伯格曼十万现金,那就好办了,只要把证据往媒体上一扔,他就只能自己辞职。
但这个案子就算往媒体上爆也注定翻不出多大浪头来,民主党有自己的媒体,共和党同样也有,虽然势力上差点,但也是正经团队,受过专业的新闻学训练,甚至老师都是同一拨人。
一旦两党全力动员打新闻战的话,好比同门师兄弟喂招,师弟固然是节节败退,但师兄也实在是太稳健了,看着占尽上风,但根本无法干掉师弟。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大家原本就是熟人,相互知根知底,对彼此的杀手锏套路都很熟悉,防范在先,自然没法奏效,另外么,大家心里也都有数,真要搞死了对方,对自己也没太大好处,养蔻自重是古今中外通行的套路。
打“大卫·希尔受贿”新闻战的话,共和党只是略处下风而已,抹黑力度完全不够。
而如果通过“邪恶的”伯格曼一案来隔山打牛,效果就好得多,先是把伯格曼认定为恶贯满盈的恶人,然后大卫·希尔竟然收受此人的贿赂,公众对伯格曼的怒火很容易被转移到大卫·希尔头上来,而对于受贿的具体情况便不加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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