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身材本来就比沃德法官高大,此刻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一英尺,爱德华以俯视的姿态看着对方“问题恰恰是对伯格曼没有用通常的方法去对待。”
“本案中检察官故意违反他在庭外协议中做出的承诺,可是纽约州最高法院甚至不敢去触及这个问题,他们连书面结论都不敢做!”
“这个案子向联邦司法机构提出重大挑战。联邦司法机构能否抵挡住新闻媒介的胡编乱造以及无良政客的肆意施压!”
“全在本案中能得到体现!全米人民都看着这一切!”
“我相信这个法庭对此会有明智的审判!”
沃德法官叫苦不迭,那句“毫不同情”确实是画蛇添足,原本想展现自己一往无前的道德气势,却被对手抓了把柄。
法官当然应该是无情的法律机器,至少在审判时的依据只能是冷冰冰的法律,而不是人类的情感。
刚才这话可是犯了大忌。
而且爱德华适当加以发挥的话,还可以得出沃德法官对伯格曼存在先入为主的陈见,正是这种刻板印象才导致他缺乏应有的职业素养。
谢尔顿案子的上诉审判,沃德法官也旁观过,对于爱德华的“能力”也早有耳闻,一时间额头上开始流汗了,尤其是联想到这个小子在媒体上兴风作浪的能力,沃德法官觉得自己的血压已经要超过警戒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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