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爱德华精神都恍惚起来:“为啥这话听起来那么耳熟啊!?”
案件结束后不久,“保卫犹太人同盟”正式宣布资不抵债-破产清算。
这时爱德华还在安慰自己,这些交通费、文件资料费等应该还是有很大希望获得清偿的。
从法律层面说,破产清算后发卖资产得到的款项。
首先用于支付相关税费,
其次员工工资保险等,
再次是支付日常债务,
最后如果还有剩下的,那就在向股东或者合伙人进行最后的清偿。
爱德华倒也不是盲目乐观,他不是商法专业,但多少懂一点。
保卫犹太人同盟还是有点实力的,旗下有至少两座教堂,若干养老院,不说教堂的地皮,就是附属的几栋小楼买了能换几十万刀的,而且这样的社会组织能欠多少债务和税金?
何况这“旋转门”也不是白当的,肯定能落下不少好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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