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国体制奇葩,联邦权力不大,各州权力不小。
初审法院都是各州司法机关,上诉则依靠全国十三个联邦巡回法庭来解决,每个巡回法院负责若干州。
所以初审(州)-上诉(联邦)-终审(州/联邦),这个富有特色司法管辖制度在全世界大概也是独一份,充分说明了州政府和中央联邦政权的不信任以及对立无处不在,从行政到司法到立法。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区上诉法院是一个有优良传统的重要法院。
其的司法管豁区包括整个纽约州、康涅狄格州和佛蒙特州。
由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只复查上诉案子中极少一部分,美国的联邦上诉法院出于实际的原因,就成了大部分刑事诉讼被告的终审法院。
第二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中不乏法界巨擘,如勒尼特汉德,约翰·哈兰杰罗姆·弗兰克和查尔斯·克拉克都出自第二巡回区。
法院位于纽约市的联邦法院大楼17层,风景极佳能够俯瞰布鲁克林大桥和华尔街的金融中心,任何进入其间的人都会感受到庄严肃穆,平白无故的生出了几分对法律的敬畏之情。
法院有九位现职法官及几位资深法官,由他们轮流担任由三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
复审案件的法官组成是高度机密,只有开庭辩诉前一两天才会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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