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米国,犯罪嫌疑人当庭证明自己犯罪,这个行为是非法的。
从这点说,较之古代青天大老爷一顿夹棍下去,堂下人犯便乖乖招供,确实是个伟大的司法进步。
但所罗门的祸心也在于此。
这是个逻辑陷阱。
一旦谢尔顿说,是的,我援引第五修正案,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力。
听起来没什么问题。
但等于在承认他实际上是有罪的,只是在宪法的保护下,不做自证而已。
换而言之,看起来是所罗门提供了一个让谢尔顿拒绝作证的借口,祸心深藏,好像小孩子抓麻雀,用小棍支起一个巨大的笸箩,下面撒上米粒。
第五修正案就是所罗门给谢尔顿准备的米粒,一旦他啄上一口,那么只要一拉继在小棍上的绳子,那个名为“自认有罪”的笸箩就会落下,把谢尔顿死死的罩住。
亨利·普泽尔继续向谢尔顿提出一系列危险的问题,谢尔顿对每个问题的回答都是一摸一样,无非是把纸上的文字再次宣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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