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书面合同也没法写啊,总不能说代理是为了让委托人“能彻底的利用法律去羞辱对方”。
眼看爱德华坚决回绝,拉里·弗林特笑得更加大声“亲爱的,恭喜你,通过考核,现在我完全放心把案子交给你了!”
“???”
“如果你刚才说,会按照我的意图执行,那么我会随时毁约,毕竟我们只是达成口头协议,没有任何证据。而且像我这么不要脸的人,从来不担心毁约会带来的声誉影响,因为我根本就没这影响。而你作为年轻的前途无量的律师,也不会和我这种人渣认真到底。没有人愿意和猪在泥潭里比赛摔跤,哪怕是在确定能胜利的情况下……不是嘛?”
拉里再度站起来,看着爱德华,认真的说:“人们都怕我!因为我狠,我可以抛弃任何东西,包括大家最看中的名誉!但艾德,我得给你上一课。穷人的名誉不值钱,而等你有钱后,会有无数人来帮助你恢复名誉,甚至有人会视你为导师,毕竟用名誉去换钱,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很难很难,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有1y多人,而只有我能和海夫纳以及古内乔抗衡。要知道,我只是个开脱衣舞酒吧的乡巴佬!15岁就去陆军,在烂泥里打滚,然后去海军喝盐水,退伍后才第一次去纽约!”
果然啊……爱德华感慨,能够成功的,能够在这时代的成功的就没有善茬。
拉里·弗林特粗野甚至可以说是精神病患者,但内心精细的很,他权衡利弊,然后果断的舍弃一些看来是无用的玩意,换来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并且为了维护这份成功,而继续去舍弃……
果然是充满活力的污水啊,也只有眼下的美国才能培养出,这么巨大的鲶鱼来。
拉里·弗林特作为一个媒体人,对人的内心和情绪的了解居于这个时代的前列。
米国国内这种养蛊似的的商业模式,虽然残酷,可一旦用到对外的时候,那就是摧枯拉朽的杀伤力。
“感谢信任”爱德华笑笑“不过,现在拉里·帕里还没回应吧?而且我得先了结掉哈里·雷姆斯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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