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春,哈里·雷姆斯在加州圣费尔南多谷开始了这部史诗级的毛片的拍摄工作。
用爱德华的话来说就是,在无声无息间历史的跳dan开始缓缓转动,注定将在其必经之路上震一片性天地来。
一开始他不是男主角,而是负责灯光和音响工作,收入可达150美元/天。
万事俱备,原定早晨10点开拍,但到了十点半,男主角还没出现,这个年代没有手机,剧组成员打了所有能打的电话,可这家伙就像人间蒸发似的。
导演杰拉德·达米雅诺(看名字这是个意大利裔,不是意大利人也拍不出这么经典的毛片来)就询问哈里·雷姆斯是不是愿意顶班。
但工资就得减少到100美元/天。
这也是为啥他放着自己良好的天赋不用,而努力学习技术成为一名技术工作者的原因,毕竟后者赚得多,而且老了也能赚钱。
哈里·雷姆斯觉得损失有点大,可女主角琳达·拉芙莱斯漂亮诱惑,而且拍摄的又是前所未有的新题材,考虑了一下,便脱挂上阵,他是个兢兢业业的人,一旦开始便是全情投入,天赋和职业道德发挥到淋漓尽致,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七个片段的全部拍摄!
这让爱德华大为惊叹,此刻他很想打断他,请教下怎么保持这种身体强度的核心问题(面对梅根和伊莲娜的双打,他有点吃不消),但还是忍了下来,案情最重要。
就这样这部在米国狂收6000万美元票房的史诗级毛片给哈里·雷姆斯带来的只有100美元,也没有任何分成,甚至出现在演员表的名字也只是哈里·雷姆斯而非他的本名,赫伯特·斯特赖克先生也并不追求这种“虚名”就是了。
当他把100美元揣进裤兜的时候觉得事情已经结束,至少从这一刻起《深喉》和他赫伯特·斯特赖克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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