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外国历史 > > 第274章 官司竟然输了? (4 / 8)
        潘多拉的盒子被彻底打开了!

        不过,法院也认识到了色情的巨大承认了“对任何形式的表达进行管制都会存在著固有的风险”,并表示“必须谨慎限制那些目的在于管制淫秽材料的国家法规”。

        法院为了明确这种限制,制定了一套三个标准来决定内容是否应当受到国家管制,而且只有这三个标准同时得到满足才能够使作品合法地得到管制,合众国终于有了一个通行的色情制品判定标准了(算是给建国200周年的司法献礼吧):

        1.

        普通民众在以当代的社会标准来审视时,是否会认为该作品在整体上来看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

        2.

        该作品是否以令人反感的方式描述了或者描绘了适用的州法律明确定义的性行为或排泄功能(案件提纲中仅提及了性行为,但多数意见的第25页明确提到了排泄功能);

        3.

        作品整体上是否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者科学价值。

        在此案中认为“所有,哪怕是最轻微的社会可弥补思想,都应当受到(第一修正案的)充分保护”,而淫秽是那些“完全不具备可弥补社会重要性”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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