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两国法系毕竟不同,苏联号称大陆法系实则独树一帜,美国不用说了世界上最大判例最浩瀚的海洋法系。
双方都有研究对方法律的专业人士,并且成就都还不低,但苏联人知道,研究的再透彻也没用,因为毕竟人少,无法覆盖掉对方那无穷无尽的判例,虽然华盛顿有的判例全集,莫斯科都有……
总之,美国人去给苏联人当律师,这简直是极度的异想天开之举。
然而事件竟然看起来有点可信度?
苏联犹太人法律保护计划是个纯粹的NGO和联邦政府一毛钱关系都没。
可别忘了,露丝伯格这种学界大佬也是其成员,更不用说桃李满天下的泰勒教授。
事件能够成功推进,固然和爱德华及其同事们的努力分不开,可背后还是有人在偷偷用了大力气。
比如,这事肯定就瞒不过胡佛老爷的慧眼,是的,合众国没有人能逃过胡佛的注视。
他对此表达了足够的沉默,这本身就是态度的体现。
虽然FBI算是全国性的联邦警察不管国外的事情,但怎么也是替联邦政府效力的,眼看有人愿意给联邦政府最大的敌人添堵上眼药,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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