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林这大半辈子都吃到了美国兴起的红利,他实际上算是既得利益者群体,这样来说的话,他的个人品德或许有问题,精神人格状况也不算正常,但他的行为倒挺值得嘉许-但是该到了他为自己的行为支付成本的时候了。
当然除了坏事,也有些有意思的事情发生。
离开斯坦福后,他还收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好处-那就是他能找到律师了!
他开始公开登报寻求法律援助,竟然还真有些不错的律师上门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这让爱德华非常吃惊,要知道弗兰克林可是要起诉斯坦福和莱曼校长的,之前一个律师都找不到,现在怎么忽然不一样了?
这个问题他反复思考,可依然没有任何合理可信的解释。
好在他折腾这么多年来,除了让自己的名誉地位财产大幅上升,最大的好处就是结识了大量的社会精英人士,这些家伙个个都是千年的狐狸,在各自行当内顶尖的存在,和他们在一起,让爱德华觉得受益颇多。
那么该去找谁指点迷津呢?
露丝伯格……这是首先想到的。
随即爱德华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这不是法律问题,问她的话,她的回答肯定是“这些律师受到了司法正义的感召……”。就这么个大傻妞竟然还能在纽黑文活蹦乱跳至今……不得不感慨一句资本主义社会还真是挺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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