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同时要求大学当局用第一修正案的原则衡量,不要一味强调斯坦福是一所私立大学,宪法对它行动限制是有限度的。
辩护辞没有讨论案件的事实情节,也没有就此得出具体结论。
这也是爱德华一开始想法的贯彻,他本人讨厌弗兰克林并且在眼下的大环境下强行为其做无罪辩护不但困难,而且会引来大量的不必要的麻烦。
这份意见书的目的只是告诉外界和校方,ACLU的观点,说白了,就是向全社会呼吁一下,弗兰克林再恶贯满盈也应该享有其应有的权利。
所有公民都受到宪法的保护。
程序合法是极其必要的。
聪明如莱曼校长,在仔细这份意见书后,大致也明白了爱德华的套路-蹭热度但不硬出头。
怎么处理弗兰克林是你们斯坦福内部清理门户的事情,外人管不着。
但是!请注意吃相!
别落人口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