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回到小别墅后,思来想去了半天,觉得贸然写意见书,也不是个好主意。
于是,他提笔给研究中心打了份报告。
大意是说,爱某人自认为可以撰写一份关于弗兰克林案件的意见书,并且确保此行为不会影响自己在研究中心的日常研究工作,希望研究中心批准!
如此一来,球就踢到斯坦福那边去了。
他当然是希望研究中心最好不要批准,那样就能堂而皇之的把事情推给ACLU,自己可以挑选最合适的时机再度入场。
实际的结果是……研究中心竟然同意了。
爱德华只好开夜车,撰写这份对他极其重要的,能够让自己在西海岸正式扬名立万的玩意儿。
研究中心在批准的同时,自然是向上做了汇报,莱曼校长立刻知道了这件事情。
由此可见研究中心主任显然也是一位精于政治的老手,如果他公然反对爱德华撰写意见书,那么等于是把压力全扛到自己头上,小小的研究中心主任肯定是不如莱曼校长神通广大,媒体会肆无忌惮的骂死他的。
并且,否定这个行为本身也显得不合法,因为爱德华没有违反合同-他纯粹就是祸水东引,想给自己减轻点压力……
在批准后,第一时间上报莱曼校长,那也算是表了忠心,当然了,挨骂是肯定的,但莱曼校长也是明白人,骂过之后也知道事情只能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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