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斯坦福校方直接跳过,显然也是着实恨透了弗兰克林,以至于开始不要脸面了,这好比是“陈叔叔我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啊……”
爱德华能理解校方的想法,但反过来,是不是也证明校方自己多少有些心虚呢?
说实话,斯坦福的做法远不如耶鲁。
爱德华在纽黑文的三年博士生涯,正是耶鲁最黑暗的时代。
各种学潮学生运动。
校方也不是没想下黑手。
但每次,法学院的教师都会站出来,自愿的替被校方处理的学生辩护。
你说这些家伙欺世盗名也好很傻很天真也好,至少这种行为是司空见惯的。
搞到后来校方也有些疲了,大有“累了,毁灭吧”的自暴自弃的倾向。
斯坦福这次万马齐喑倒是首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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