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的策略奏效了,弗兰克林以一己之力把偌大斯坦福搅合的鸡犬不宁。
回到斯坦福,他从一个民主党支持者直接转变为一名成熟老练,一心要在斯坦福搞武装斗争,最好是武装割据的职业革命家……
他老婆简和他一样,满脑子激进主义,一开始建立了一个叫“半岛red卫兵”的组织,再后来发现招募人手太麻烦,于是也不知道怎么搞得,开始和另一个激进的墨西哥移民组织-“棕色贝雷帽”合并,新组织就是“必胜”。
从基本性质上来说“必胜”是标准的主张暴力的激进革命组织。
其成立宣言公开鼓吹武装斗争,要求成员随身携带武器,最好是是ar15步枪。
弗兰克林的狡猾或者说老道之处在于,他在任何场合都竭力表示他个人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的暴力“行动”。
但他却以自己在“必胜”组织中担任zy委员,持有好几支AR15而自豪。
实际上他是必胜组织的领导者和主要决策者,这让他的同事们对非常害怕,因为“必胜”特别喜欢攻击斯坦福大学。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校方完全可以报警,然后引入FBI或者当地警方的侦探来解决问题。
然后,这在前文就已经说过多次--私立学院的立校规则之一就是防火防盗防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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