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小伯克原本的嫡系就开始打主意,往爱德华控制的人马中挖墙脚掺沙子,对此爱德华一笑置之,他原本的志向就不在小小的纽黑文市政府上。
既然对方要玩这些勉强可以被称为宫廷阴谋实际上却连办公室政治都不如的手段后,他大方的选择了放手……让手下人自己选择……一来懒得在这种事情上浪费宝贵时间,二来也显得大度,第三正好借这个机会看看那群乌合之众的本性如何……
最后除了汉森还有卡尔·赖特等少数人跟着他走以外,其他人大多投入了约翰·德洛奈的麾下,他们自以为抱上了大腿。
而之后的事情就比较网文桥段,他爱某人直接直接跳过三十年河西阶段,一举成名,连带这汉森和卡尔赖特都沾光不少,尤其是美国院线一战,大家得名还得利……
反观跟着约翰·德洛奈混得那些……
这些人都是耶鲁精英,平时就眼高于顶,按理说都是合众国未来的精英,之所以被爱德华和汉森笼络到麾下成了他去“说服”小伯克·康斯伯格的筹码,也实在是历史的行程的必然,换做其他时候,爱德华绝对无法搞定那么多,至少在短时间完全无法搞定-大家都在各自的公寓和教室以及图书馆间穿梭,哪儿像那段时候,都集中在大草坪上,汉森二两大m一散就能划拉来百多号……
这些人因缘聚会合在一起,但精英属性浓厚-就是自视甚高,彼此看不起,之前是因为反征兵运动外加嗑药群p所以勉强捏合在一起,汉森与其说是头目倒不如说是大阿亚图拉,原则是和大伙是平等的,号召力主要来自……人格魅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大伙儿发现约翰·德洛奈智力略显不足的样子,就对他有了三分轻视。
而人总是心虚的,自己的缺点自己知道,别人绝对不能说,说了就冒火,好比阿q忌讳癞、光、亮等词汇……,可耶鲁学生怎么会把一个智力欠佳的人的自尊放在眼里呢,于是双方矛盾愈加激烈起来,约翰·德洛奈干脆一记大脚把这些人全部踢掉,反正现在整个纽黑文都是康斯伯格家的,他这么做倒也没事。
毕竟是办坏了差事,如果是个聪明人,那肯定会羞愧,尤其是和爱德华的一系列行为比起来,自己就是个笨蛋,应该好好检讨一下成败得失。
这样好歹还能获得点经验值,不至于今后碰到类似问题还是在原地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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