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伯格气不过,立刻撰文在《耶鲁法学评论》上反击对方是只知道抱着僵尸亲嘴的蠢货。
但前面说了,露丝伯格是是法学家,虽然骂人骂得刻薄,但其理论依据都从现有的法律和司法思想中来,而小威廉·巴克利不同,世人给他的定义是“旁征博引,滔滔不绝的雄辩者”-换而言之,东拉西扯上纲上线。
说实话,相比露丝伯格的言必有出典,巴克利这套功夫的技术含量更高,言语构筑陷进的能力甚至能让芝诺为之瞠目结舌
实际上他出名靠得就是这张利嘴。
整个六十年代威廉·巴克利在和自由派倡导者诺曼·梅勒、詹姆斯·鲍德温以及戈尔·维达尔的辩论中越发声名鹊起。
公开辩论是米国名人,尤其是政客的传统艺能,政客愿意说,观众愿意看,而这种政治辩论看起来很激烈,但实际上并无表面上的胜负之分,双方只是借此机会向更多人宣传自己的主张,顺便展示个人魅力。
巴克利精于此道。
1962年,巴克利和梅勒在芝加哥举行了一场吸引了3600人现场观战的辩论。
这场辩论后来还成了《花花公子》一篇系列报道的封面-海夫纳果然是个挂着色情幌子的虚伪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宣传者。
尝到了甜头的巴克利再接再厉,开拓新的方向。
从1966年开始,巴克利在美国PBS主持每周电视政论节目《火线》年,共主持了1429集。每期节目中,他都要和一个嘉宾举行一场针对热门话题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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