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审理终结前,法官不能公开对未决案件发表看法,以避免影响公众判断。
威尔福德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可他也不想想,联邦最高法院是什么地方?
里面充斥着耶鲁哈佛或者其它精英法学院的毕业生,其中不乏副总检察长以及露丝伯格的学生。
很快爱德华知道了这件事情。
幸好,联邦高院收到信件是在周五下午,爱德华连忙请求文书处的学长们暂缓把信件呈交上去。
小小的请求当然可以得到满足,按照高院的内部规矩,收到信件后有三天的整理登记时间。
与此同时,他立刻飞奔华盛顿副总检察长办公室取得联系,办公室文员都是一水的耶鲁学生,对爱德华这个小师弟的名字早有耳闻,既然都是一个门派的,说话自然省力不少。
彼此不再打官腔,纷纷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从行政流程和法律框架两头,将这封史无前例的信件斥之为“荒谬”。
随即,副总检察长助理,爱德华的大师兄亲自起草了一份动议,在罗伯特·伯克签字后,公开行文给最高法院,建议后者立刻驳回这封群众来信和附件中的陈述。
周一早晨,九个大法官都收到了动议,老东西们性格古怪,但对于法理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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