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虽然是联邦检察署派到南方去的,但和罗伯特·伯克一样都是由总统阁下认命,都是同一党派的,任期四年,这个时候就要各为其主了。
如果他和罗伯特·伯克还有总检察长一个鼻孔出气的话,那么他在田纳西的工作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这也是米国州权与联邦权相互博弈的战场之一。
面对罗伯特·伯克对于肯塔基影院放映《深喉》案的公开成熟,托马斯·特尔立立刻针锋相对的发表谈话,语气恶毒,言之凿凿的指控道“他(罗伯特·伯克)无情又迂腐,仅仅依靠乔治敦小圈子的鸡尾酒会小圈子以及纽黑文和剑桥(哈佛所在地)的教授专用酒吧里,大家对法律的高谈阔论来判断案情。”
显然这是在扇动红脖子们对于知识精英阶层的不满。
与此同时主持审理此案的哈里·威尔福德法官也开始跳了起来。
他表示“他大受震撼”。
爱德华则觉得,显然法官大人还漏了句“我虽然看不懂”。
托马斯·特尔立检察长和威尔福德法官都是法律内行人,他们对事态的发展预盼是相当专业的。
原本依靠南方浓厚的保守氛围将哈里·雷姆斯传唤到第六巡回法庭进行审判,可以说是胜券在握。
哪怕哈里不服向高院提起上诉,那也不是大问题,毕竟高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是有限的,哈里·雷姆斯的案子和之前的《我好奇》案,《米勒》案高度相关,通常高院不大会接受,因为如果判决类似,那么等于是虚耗人工,边际效用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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