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时空 > 外国历史 > > 第265章 宪法保护光屁股的权利 (3 / 10)
        这大帽子是谁给警察按上的,明眼人一看便知。

        露丝伯格从来懒得搞这种小手段,她喜欢在法庭当场痛打对手,对方级别越高越好,对于普通人,她才没兴趣搭理……

        又过了一个礼拜,法院裁决还没下来。

        对抗在继续升级:原因合理合法就是有点匪夷所思。

        众所周知,警察是有查身份权力的,他们完全可以要求任何人出示相关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尤其是在关键时刻,比如抓到个果体者要开罚单的时候,必须要有对方的完整姓名资料吧。

        但米国中产阶级信仰法律,也就是说每个人其实都是潜在的讼棍,只要时机成熟,他们就会以法律为挡箭牌给执法者造成无穷无尽的麻烦。

        于是他们在面对警察询问时,立刻引用米兰达法案:“我有权保持沉默,我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我有权需要律师,如果我没钱那么政府应该给我安排一个免费的律师!”

        随后一言不发,保持高贵的沉默。

        这种情况警察以前也碰到过,但解决起来很方便,搜身或者搜车,多半总能找到各种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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