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上写什么?”
凤卿寻面向沈炽,嘴巴咬着电筒,一手拿着日记本,一手将日记本翻到前面的页数。
之后他取下口中的电筒说,“第一篇日记所记载的时间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按照内容所说,日记的主人叫傅方群,是个考古人员,来此地是为了调查从药谷带出的一具不腐尸体。”
沈炽,“不腐尸体?给我看看。”
沈炽捧着日记本,发黄纸片上的文字密密麻麻,“卿寻帮我打光。”
傅方群的字很漂亮,属于那种规规矩矩的楷书。
日记上并没有什么可用的内容,关于不腐尸体一句没写就算了,除了前几篇日记,后面写的全是傅方群的恋爱吏。
傅方群在入药谷时,遭受了与沈守义一样的境遇,被村民欺骗。
但是他比沈守义悲惨的是,他被偷走了大半的财产,还受了伤,幸亏被一个叫闫冬雪的女人救下。
闫冬雪是药谷里面的药农,住在村子最南边,两人很快相恋,结婚生子。
“狗血乡村爱情剧。”沈炽把日记本往后面一直翻,到最后零零散散的几页,每一页上面只写了几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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