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而且我仔细观察过,除去罗哲外,别墅中没有任何人是在我们来的当天晚上和今天一天穿过皮鞋的,也就是说,在没有出门的情况下,没有人有穿皮鞋的习惯,除了那个家伙。”杨牧说,“何才,我问你,如果是你做见不得人的事,你会穿什么鞋?”
“当然是不穿鞋,或者是穿那种走路声音很小的鞋...”何才恍然大悟:“我懂了!”
杨牧满意的点了点头,孺子可教。
“可是他的作案动机呢?”何才急忙追问。
杨牧将苏侦探和罗哲的基本资料抽了出来,摆在了桌子上:“对比一下,你发现了什么?”
何才仔细端详着,嘴巴中还忿忿不平:“好家伙,罗哲这个王八蛋,居然还对女性揩油,我长这么大还没牵过女人的手呢,这家伙真是好运,苏侦探以前是导游?那岂不是能带着很多女人游玩了?你的意思是他们二人交际圈中的女人都很多?”
杨牧强忍住要昏厥过去的冲动:“拜托,你的思路能不能不要那么清新脱俗?我是让你看他们的共同点,共同点!有用的东西!女人缘好不好和他们是凶手和被害人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共同点...”何才终于找到了:“你是说,他们都曾毕业于江南市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律学专业?”
杨牧点了点头,“根据我的判断,他们二人既然是同一个学校甚至是同一专业的人,又同时来了遥远的东海市做侦探顾问,这是何等的缘分?俗话说的好,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但是他们二人却连同行都没有,而是各来各的,这就说明他们的关系并不怎么好,甚至可以说是有过摩擦的。从饭桌上就不难看出,罗哲此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如果苏侦探之前和他有过过节,这很有可能就是罗哲的作案动机了。”
“或许他们之前压根就不认识呢?”何才憨憨的问。
杨牧摇了摇头,“这不可能,在听到苏侦探推迟了来到别墅的时间后,罗哲曾说过一句话:‘那家伙,总是那么的爱迟到,还真是让人讨厌。’这句话就能够证明,二人之间必然是认识的,甚至可以说,罗哲早就知道苏侦探要来这里,然后设法在半路拦截后,将他的尸体给吊死,能够有动机且有能力完成这一切的,只有罗哲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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