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架空 > 清朝民国 > > 第72章 公义与私情,何价? (2 / 6)
        见有人成功了,案件的原告们纷纷上前来,拿了银票,然后在案卷上按指印。

        黄老爷头上套着头套和绞索,脚下立着一个不稳的凳子,急切地喊道:“黄某人今生今世永远不会忘记各位父老乡亲的大恩大德!我以后再也不敢啦!我以后再也不敢啦!我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绝大部分受害人都领了银票按了指印表示不追究黄老爷的责任,连县衙的两个受伤的衙役也领到了银票。最后,只剩下一个老太太,她哭着说:“我的闺女被他们糟蹋了,又被这个吃人的黄老爷给逼死了。我的闺女死得惨啊,多少钱都买不回来啊。我不要银子,我只要他死。”

        一个代表过去劝她:“老人家,人死不能复生,可是这银子可是实实在在的。您的身体不好,有了银子可以看病,还能吃上肉,还能身体好好地多活几年,这不正是您的闺女的心愿吗?”

        老太太死活不同意,三个代表都去劝,吴大佛喝道:“你们够了!老人家的养老,我们建始民府自然会上心。你们可不能威胁受害人家属,不然我也会定你们的罪。”

        三个代表见老太太就是哭,不肯拿银票,一个代表说:“要不给您两百两,只要您肯撤案,两百两也成。”

        他一说这话,其他受害人家属就不同意了:“不行,那我们也要两百两。难道就她的闺女值钱,我们的闺女就不值钱吗?”

        “对,我们家死了人,也要加钱,四百两。”

        “我受伤了,两年没干活,我也要加钱,再加五十两。”

        受害人的家属们纷纷围着三位代表吵闹起来,现场成为了一个大闹场。

        马知县见状,对张大风说:“建始的百姓啊,见利忘义,刁钻地很。你看,这些人一看有钱得,什么都不管了。一看可以加钱,刚才说过的话都不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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