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
“啊,有一次我们打劫一家富户,他就是那家的厨子,他见了大当家好像见了亲爹似的,硬要跟着上山,说他没爹没娘,十多岁被舅舅卖到这家当长工,后来跟着厨子学手艺,他学的很快,老厨子年迈后,他就正式掌勺了,可是富户东家不仁,总是克扣工钱,后来更是吃不饱饭,大当家的见不得这个,便把他带上山了。”
天耀眨了眨眼睛,“一个厨子说自己吃不饱你们也信?”
陈武也是一脸懊恼,“可不咋地,当时大当家也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都说冻不死的裁缝,饿不死的厨子,这小子偏偏选了这么个理由,而大当家还真就信了。”
天耀咽了下口水,继续听着。
“不过这小子做菜确实不错,大当家反应过来之后,虽然也有些生气,但还是把他留下了,后来我们熟悉了,聊天才知道,他从小就向往着土匪的生活,可以快意恩仇,无拘无束,甚至到富户家里学厨都是期盼着有一天可以遇到土匪打劫,自己好跟着入伙,所以那天看到咱黑虎山的兄弟,就好像条饿极了的野狗看到肉一般,叨上了就不撒嘴。”
天耀从没听说为了当土匪还可以这样,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这经历就好似当代的施瓦辛格,走的每一步都有目的。
不知不觉中,他对这个厨子也提起了兴趣,不禁追问道,“后来呢?”
“后来我听说他有这样的志气,那也别浪费了,就试着教他使枪,可是没想到,这枪在他手里一响,他赶紧捂着耳朵蹲在地上,吓得差点尿了裤子,我们开始以为他不习惯,又让他试了几次,也都是如此,再后来,就算逼着他练,他也不练了。”
“怕响?”天耀微微皱眉思索着。
“可不咋地,就因为这个没少让我埋汰,不像个老爷们。”说到这个话题,陈武到现在还是一脸鄙夷的神色,“有一次喝多了,他告诉我,自己怕枪是因为小时候放炮被崩过,从那以后就害怕这个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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